本科

学事

成绩评价表示方法

等级, 平均分 , 等级, 平均分, 等级, 平均分
等级平均分等级平均分等级平均分
A+4.54.3A-4.0
B+3.53.3B-3.0
C+2.52.3C-2.0
D+1.51.3D-1.0
F+0.0PPass  

※ P/F 表示科目 : P/F科目中具有学分的科目包括在毕业学分中,但不包括在绩点累计及平均绩点计算中。

成绩处理日程

  • 成绩输入时间: 期末后2周 (1学期 : 6月 中旬 ~ 6月末 / 2学期 : 12月中旬 ~ 12月末)
  • 成绩查询时间: 成绩输入之后 (完成讲义评价的同学可以提前查询成绩)

成绩计算和排名

  • 每学期的成绩和排名是以除假期课之外的正规学期的成绩来计算
    全体成绩是正规学期和假期课成绩的总和来计算

成绩异议申请

查询成绩后对成绩有异议者, 立即向担当教授申请(完成讲义评价的同学可以优先商谈)

何时发行成绩证明书

  • 正规学期成绩证明: 7月第二周(1学期) / 1月第二周(2学期)
  • 包含假期课成绩的成绩证明: 7月第四周(1学期) / 1月第四周(2学期)

相对评价

评级, 详细评级 , 成绩, 评分
评级详细评级成绩评分
A+A+100~974.5
96~944.3
A-93~904.0
B+B+89~873.5
86~843.3
B-83~803.0
C+C+79~772.5
76~742.3
C-73~702.0
D+D+69~671.5
66~641.3
D-63~601.0
FF59~00

※ 大学院和外国人可以在相对评价之外

申请标准

参加人数和科目类型, 评级比率
参加人数和科目类型评级比率
15名以上A等 30%以内
A等+B等70%以内
15名以上A等40%以内
A等+B等80%以内
教育、终身教育、军事学课程.A等50%以内
专业英语课程A等+B等80%以内

① 评价方法是 PASS/FAIL的 课程

② 听课9人以下课程

③ 其他得到教务处长认证说可以不用相对评价的科目

④ 研究生、外国学生(外国人选拔, 海外公民选拔),
外国大学交换生,北韩流离居民学生可以排除在相对评价对象之外

不适用于相对评价

学士警告 / 留级

学士警告

  • 每学期成绩未达到1.50
  • 所有成绩为P/F的情况除外(但凡有一科有成绩的时候,则适用学士警告标准)
  • 学士警告的学生在参加相应商谈以后,解除选课限制,否则只能选15分的课
  • 连续3次学士警告的情况会被除籍

留级

  • 申请时间: 每学期复学申请时间中
  • 申请资格: 之前学期成绩为学士警告的学生
  • 留级申请在学期间只能申请一次
  • 留级后取消的学期会根据留级的学期量而增加

留级相关规定 (学则实施细则(学士过程) 第 50条)

  • 当学期评分为1.5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一次留级
  • 学士警告之后的学期开始之前要申请留级
  • 留级同学的当学期的成绩,学士警告都取消,并且根据留级学期的数量调整完成学期